2015年10月21日 点击人次: 15634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人事局、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2005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共有毕业生152312人,比2004年增加27402人,增幅达21.94%。其中研究生11180人,比2004年增加1668人,增幅达17.54%;本科生66978人,比2004年减少1114人,下降了1.64%;高职高专生74154人,比2004年增加26848人,增幅达56.75%。为做好2005年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1、进一步提高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各市、各高校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地位抓紧抓好。要继续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大毕业生就业工作投入,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创造良好的氛围。
2、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各市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整体规划,尽快形成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各级发改委、人事、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和校长对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统筹和协调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狠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各市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35号、[2003]49号、[2002]19号)、教育部(教学[2002]16、1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03]43号、[2002]105号文件)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找准政策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和症结所在,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各高校要根据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调整、充实、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功能和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快毕业生信息网络建设,积极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毕业生管理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充分、顺利就业,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整合资源,进一步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
4、积极推进有关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疏通和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并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录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党政机关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要做好乡镇不在编人员的清理工作和不合格中小学教师的清退工作,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
5、支持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扩大消化增量毕业生的空间和渠道。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后续服务力度,引导支持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要实施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的做法,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对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要关心、支持和尽可能予以帮助。要抢抓机遇,不断拓展新渠道和新载体,引导毕业生通过市场竞争和多元化渠道实现就业。
6、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体系。要鼓励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到城市街道、社区就业的新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资金包括各种奖学金,为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重点单位就业的学生代偿助学贷款。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机制
7、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要加快网络建设,所有高校都要在2005年年底以前开通自己的就业信息服务网并与国家、省网互联互通,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服务。已经建立的网络要继续加大投入,不断丰富网络内容、提高网络层次、扩充网络功能,实现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求职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力争使就业信息服务网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积极努力,加快实现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建设信息丰富的网络数据库,通过网络快捷、准确地向毕业生提供就业需求信息。
8、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高校内部要形成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院系领导、年级主任、辅导员以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的质量,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有针对性地对毕业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择业心理、择业技巧和择业方法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毕业生择业的成功率。要将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纳入教学计划,同时要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课考核制度。为毕业生提供真诚关怀、科学指导、周到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迈好人生关键一步。
四、大力推进市场建设,建立共享、规范、高效的就业市场
10、精心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洽谈会。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协调办好陕西普通高校分科类、滚动式毕业生就业供需洽谈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小型招聘会。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并注意发挥和利用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提供的就业渠道,使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实现多层次、多类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更多的机会。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公共服务。同时,要注意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快“无形”市场建设,用信息化带动就业指导的专业化,实现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
11、严格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工作。毕业生招聘活动应主要在高校内举行,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冲击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就业招聘活动的时间,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安排在每年11月20日以后的节假日进行。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毕业生,不能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社会上举办针对或包括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必须依法经过人才市场主管机关批准。所有毕业生招聘活动都要严格控制规模,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用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应聘、招聘过程中的各类欺诈行为,切实加强安全措施,注重成效,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同时,各学校要加强协议书的管理,认真做好协议书的发放、填写和审核工作,堵塞管理漏洞,维护学校信誉。另外,除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高校不得向毕业生收取其它费用。
12、继续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我省将在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和“失业率”统计的基础上,继续向社会公布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以就业率来考核、评价、推动和促进高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招生工作。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努力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并充分利用毕业生就业的反馈信息,加大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力度,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3、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和监测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督查和评估制度。要建立就业信息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高等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党政领导要随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保证毕业生就业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各高校要坚决杜绝为片面追求就业率而将未联系到具体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放在人才交流机构的虚假挂靠。对外公布本校就业率时,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就业率或经过审核同意的就业率对外公布,不得各行其是,对弄虚作假的高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毕业生就业评估和评优表彰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以就业为导向,加快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14、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对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各高校要大力推进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采取有力措施,教育、帮助学生增强适应就业市场的竞争能力、就业和创业能力。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要按照宽专业、厚基础、灵活专业方向的要求,根据就业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加强后期针对性专业教学。高职院校要推进“订单方式”人才培养,大力推行高职毕业生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加强就业基地建设,提倡多种形式的促进毕业生就业协作活动。要将学生实习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与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使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同时成为毕业生择业、企业考核录用人才的重要环节,为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寻找就业岗位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六、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宣传工作
15、认真负责、周到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高校要针对大学生的特点,把对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创业教育、毕业教育作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就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报效祖国、志在四方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逐步引导学生认识到基层岗位是毕业生健康成长、锻炼成才的沃土,更是青年人施展才华和抱负的广阔天地,增强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就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通过创业教育,包括邀请创业毕业生回校进行现身说法、传授经验,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创业政策,训练毕业生的创业技能等方式,增强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通过毕业教育,包括严格实施毕业教育的每一个程序、召开隆重毕业典礼等方式,帮助学生受到一次终生难忘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
16、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为促进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积极的宣传,使广大毕业生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爱护,感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温暖,满怀信心地迎接人生新的挑战,开始新的征程。
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教育厅
二○○五年一月四日